展鸿教育
湖南
您当前位置:

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05-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展鸿湖南公务员考试群:482194373微信公众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n.gwyks.cn)专注于从事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书籍的研发等工作,专业的师资团队、深入人心的服务理念、创新实效的课程模式。选择展鸿,助您成公!

(二)资格审查

1.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19年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予以解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注意事项。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和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于5月15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6日-17日(8:30-12:00,14:30-18:00),在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郴州市桔井路33号)。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特别提示:代领准考证必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以后。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拟聘用在原报考单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其他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苏仙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n.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

推荐直播

推荐面授

    推荐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