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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际参加实操考试的人数没有形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对象。
2.《岗位二》考试
只进行实操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为实操考试对象。
实操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实操考试方式及内容:采取操作口述及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如果实际参加实操考试的人数没有形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
⑴《岗位一》综合成绩。按笔试、实操考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⑵《岗位二》综合成绩。实操考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所有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笔试成绩、实操考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岗位一》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岗位二》以综合成绩(即:实操成绩)未四舍五入的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一》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岗位二》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公招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本人与聘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咨询电话: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4-8211543
监督电话:中共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512342
雁峰区人社局 0734-8799176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n.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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