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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智慧党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衡阳市机构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委编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和市委编办监督检查与法规科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7087
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34-8866931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734-8675161
市委编办监督检查与法规科:0734-8675139
七、本公告由市委编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编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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