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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以及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标准》(湘高法〔2019〕63号)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报名系统网站(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19TDSJY/)、湖南法院网(http:// hunanfy.chinacourt.org)以及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官方网站
(http://cstl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2634628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政治部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70384。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委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731-8220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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