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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市纪委市监委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五)公示与调动。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纪委市监委按程序上报审批,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由市纪委市监委在张家界红星网和市纪委市监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严格按《公务员法》相关回避制度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市委组织部指导和监督,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44-82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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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张家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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