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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4、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若招聘岗位入围考察人数高于岗位计划数,将实行差额考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八)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所有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2、因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备案管理,故公费师范生不能报考相关岗位,若长沙县外其他地区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并被聘用后,只能列入编制备案管理。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4、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长沙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sx.gov.cn/jyj/)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3750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长 沙 县 教 育 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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