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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0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60 名教师(含专项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27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5.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6.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
7.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9.岗位要求户籍“攸县”的,指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是攸县户籍,或者本人在大学入学或参军入伍前是攸县户籍。应聘人员需出具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1.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
12.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开招聘中,其他各环节的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到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题栏目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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