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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时间: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9:30。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20年6月30日。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经开区官网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网上打印的《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⑥⑥笔试准考证;⑦符合优秀教师岗位条件的材料(证书或文件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3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为试教和案例分析点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公布。具体要求见湘潭经开区官网《面试公告》。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成绩合成、排名和选岗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3.小学岗位须选岗,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对象。同一选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可按照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4.入围选岗对象及选岗时间、地点见《选岗公告》。《选岗公告》在湘潭经开区官网上发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教育文卫局或党群工作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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