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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县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其中,小学教师35人、初中教师12人、幼儿园教师2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人, 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25人。安排到青山桥、石鼓、分水、花石(龙口、石坝地区)、茶恩寺等5个乡镇有空编的学校任教。
2.面向具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普通高中学校任教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招聘10人,定向安排到青山桥、石鼓、分水等3个乡镇学校任教,聘用后约定在乡镇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2人。
4.面向社会招聘初中教师12人,安排到易俗河镇子敬初级中学任教。
5.面向社会招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指导教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湘潭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与专业要求相符。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湘潭县辞职未满3年或目前县内在编的教师;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学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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