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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笔试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查分的考生可到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100分。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内容为2020年春季相应学科教材,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片断课,试教时长10分钟。
幼儿园教师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教材。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片断课,试教时长10分钟。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的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均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1.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及《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山办通〔2017〕68号文件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另行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聘教师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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