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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教育局或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及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终审。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 (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招聘定向学校任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 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六、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52993、58256814(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 58205873
雨湖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58205757
附件:
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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