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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株洲市荷塘区教师招聘公告(30人)

2018-04-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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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其余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综合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学校。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株洲市荷塘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株洲市荷塘区监察委员会0731-28428360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方案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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