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3、一经聘用(含试用期),所聘人员在我区服务期不少于五年,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予以处理。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方案由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双清区2019年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附件2:双清区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
附件3:双清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清区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
双清区二○一九年教师招聘工作方案附件1.2.3详细资料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