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由区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使用)
招聘咨询电话:0731-52379341 0731—58275879
监督电话:经开区监察局0731-52379329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