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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湘西吉首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30人)

2020-06-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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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吉办发〔2018〕6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3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条件

 参加人才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 6月

9日至2002年6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79年 6月 9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9 日以后出生)。

(七)面向高校毕业生范围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是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无社保记录,未参加过工作。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以单位性质区分。

(八)报考教师岗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若被聘用,应按规定在约定的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6.吉首市在编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7月    31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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