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
当前位置:

2020湖南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2020-07-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展鸿湖南公务员考试群:482194373微信公众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郴州市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4)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市教育局办公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与本岗位《专业知识》(占80%)(合成一套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9:00- 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考场将按笔试科目实行随机分配,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8月上旬在发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共3类:①试教和说课;②现场教学和五项技能展示;③结构化面谈(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附件2。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公布。在发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1)面试采取试教和说课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面试采取现场教学和五项技能展示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4)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七)体检

1.体检对象。分别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 1
  •  
  • 2
  •  
  • 3
  •  
  • 4
  •  
  • 5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