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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郴州永兴县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公告(第二次)

2020-09-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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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永兴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类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的,在1989年9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的,在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的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在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并提交审查。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20年永兴县第二次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其中岗位信息表提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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