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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怀化辰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9人公告(第二批)

2020-10-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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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在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证明,在县委人才办进行备案,并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

(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专业可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综合能力测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应聘人员,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由用人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和相关行业领域内的高级专家组成5-9人的综合能力测试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相关要求,增设毛发毒品残留物专项检测。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政审考察。综合能力测试及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信用和涉黑涉恶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综合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5.集体研究。根据体检、综合能力测试和政审考察的最终结果,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6.公示与聘用。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委编委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辰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0个月(含试用期),未满60个月的,应退回按不满服务年限折算的住房补贴,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在辰溪县内购买住房的,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0万元/人,每年补贴20%,分五年兑现。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36个月。

以上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按辰发〔2018〕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医疗服务。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以上人员,每两年休假休养一次。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硕士研究生每年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辰溪政府网(http://www.chenxi.gov.cn/)和辰溪党建网(http://www.chenxi.gov.cn/cxdjw/)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公告所称“双一流”大学名单以2017年9月20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4.疫情期间,应聘人员须遵从我县有关防疫要求,持湖南省健康“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分别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查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持非“绿码”的,须提供各环节前7天内在湖南省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45-5232122,0745-5230123。 

1.《辰溪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  才需求表》

2.《辰溪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中共辰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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