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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限要求的聘用岗位(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0731-26239237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271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炎陵县卫健部门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健人员计划职位表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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