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52人,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报考人员必须有符合职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将在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日-9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一号高新大厦二楼一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1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4)报名要求和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要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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