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我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监督工作
统一公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6269198。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各位报考者周知。
附件:1、公安部直属单位2020年度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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