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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术资格等相应条件;
5.报考岗位代码202文字综合一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5.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和本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的;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生(2020年7月之前毕业的除外);
8.有吸毒史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发布”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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