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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与阅卷:实行手机考试与手机阅卷。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护理技能考核占30%
护理技能考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2的比例明确参加人员。
(1)时间:2020年6月17-19日
(2)地点:医院门诊十三楼护理操作室
4、面试占20%
所有参加护理技能考核人员参加面试。
(1)时间:2020年6月23日
(2)地点:门诊大楼十三楼培训中心
(3)内容:包括仪表气质、外貌、举止、礼仪;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敏捷性与逻辑性;肢体语言协调能力等。
5、招聘加分(以下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
(1)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加2分;
(2)全日制本科学历加8分,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学历加2分(提供高中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2020年在本院结束实习的应届毕业生,被医院评为优秀实习生者加1分;
(4)2020年在医院实习后经医院同意延长实习,每实习1个月加0.2分,时间最长只计算半年(1.2分封顶);
(5)现试用合格在我院上班人员加3分。
(6)加分方式:分考核阶段进行加分(总加分的50%加入理论考试阶段,总加分的30%加入操作考核阶段,总加分的20%加入面试阶段)。
6、体检
(1)对象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法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及护理工作身体要求执行。有隐瞒病史者责任自负。
(3)如体检有不合格或缺席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体检由医院人事科、监察室、护理部具体组织进行。
7、拟聘公示
在医院公布拟聘人员名单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8、试用
拟聘人员由护理部安排到相关科室试用1个月,试用期作为工作能力、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察,不计分,不分学历享受本市最低工资待遇。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者,不予聘用。
四、录聘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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