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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成立于1959年,怀化市精神卫生中心、怀化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怀化市老年养护院、怀化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置在我院。主要承担着全市及五省周边地区的精神卫生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心理援助、医学司法鉴定、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以及老年健康管理康复等任务,并承担湖南医药学院临床医疗专业的《精神病学》教学工作,是湖南医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合作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9名,经市卫健委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0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有中级以上职称可延长至35岁以下(即1985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需有2年以上二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2年以上时间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日期到2020年7月8日;
7.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经聘任,将依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8.全日制学历是指入学方式必须为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招生入学,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吸毒史的不得报考;
(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huaihua.gov.cn/)和《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 7 月8日至2020年 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745-24803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贴近期免冠2寸照1张。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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