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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签定三年聘用合同。本次招聘无执业证要求的职位,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九、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刊登宁远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中医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中医医院工作人员。
6、疫情期间,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报名及参考人员自行配戴口罩,并扫描健康码方可入场。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远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46-7223395
附件1:宁远县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1
附件2:2020年宁远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附件4
宁远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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