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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郴州市桂阳县“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告(30人)

2018-10-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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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委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文件精神和《2018年郴州市引进100名高层人才实施方案》(郴人社发〔2018〕40号)要求,经研究,2018年桂阳县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实施“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招聘引进人才人数30名,其中教师类人才15名,卫生类人才15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相关事宜可通过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和相关院校官方网站查阅。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及计划岗位信息表。

(1)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40岁以下(即197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由具有人事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现场填写《 桂阳县“名校优生”工程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0月28日 湘雅医学院

10月29日 湖南师范大学

11月2日  湖南科技大学

11月3日  衡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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