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展鸿湖南公务员考试群:482194373|微信公众号: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⑶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⑴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⑵体检在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要求的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规定的年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三
监督电话: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2019年度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一:2019年度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表二:《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表三:各岗位咨询联系方式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