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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引进、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核成绩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向社会其他人才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
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考试时间、地点
1.人才引进、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务人员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向社会其他人才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二医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 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二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株洲市二医院纪委全程参与与监督。
(一)咨询:
株洲市二医院人事教育科:0731-28307061
(二)举报监督:
株洲市二医院纪委:0731-28307053(纪律监督)
市卫健委:0731-28682180(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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